再生胶进行混炼时,胶料中所用的生胶与配合剂必须达到国家技术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因此各种配合剂在使用前,通常必须按规定的技术标准严格地进行质量检验。对质量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配合剂,必须进行补充加工,主要包括固体配合剂的粉碎、粉状配合剂的干燥和筛选、黏性配合剂的熔化和过滤、液体配合剂的脱水和过滤等;符合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1.再生胶配合剂补充加工—粉碎
块状或粗粒状配合剂在使用前需要粉碎、磨细,以便于在再生胶胶料中进行分散。粉碎常在盘式粉碎机、球磨机和锤式破碎机等机械中进行;刨片机等用于石蜡等的切片,锤式破碎机主要用于粉碎沥青、松香等块状配合剂。配合剂的粉碎程度应根据其性质来决定、如硬脂酸、石蜡应不大于10g,沥青则不应粉碎过细,否则会造成熔化或粘连。
2.再生胶配合剂补充加工—干燥
干燥的目的是去除或减少配合剂中的水分及低挥发性杂质。再生胶配合剂中含水量过大,配合剂容易结团,不仅会使筛选困难,同时也容易使硫化胶2SLYY322产生气泡。因此在使用以前必须使配合剂在专门的加温室或干燥器中进行加热干燥,去除其中的水分。
再生胶制品生产中用到的配合剂按其与水分的作用,可分为两类:
第一类配合剂容易吸水而变质、结团而影响制品质量,如氧化镁等,遇水后会发生化学变化、影响橡胶的硫化活性;大部分发泡剂会因吸水而影响起发率;某些矿质填料吸水后虽不变质,但会造成制品硫化后脱层、内部起鼓等质量问题;硫黄吸水后造成粒子表面酸化,导致结团,不仅影响分散,而且会加速制品老化。
第二类配合剂受水作用不起化学变化,虽然大部分有吸湿性,但一般吸收量不大,可不进行干燥。如果水分含量过大,则必须进行干燥,以避免产生气泡配合剂的干燥可采用各种不同的干燥设备,如干燥室、真空干燥箱、烘箱或螺旋式干燥机等。
熔点较低的配合剂,如硫黄、促进剂和防老剂进行干燥时,干燥温度应比其熔点低25-40℃,以免熔融结块。硫黄干燥时,最好先将其薄薄地铺在干燥盘中,然后在35-45℃下进行干燥。这样不但能去除水分,而且能去除硫黄中的亚硫酸。无机矿质填料类的干燥温度可在80℃以上。配合剂的干燥程度应根据其水分含量来控制,一般含水率应控制在1.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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